2011学年第一学期值周教师工作职责(早读和课间)
作者:政教处 来源:宁波市第三中学 发布时间:2011/9/19 11:18:54 点阅:4715
1.按时到岗、严格认真地履行值周教师各项职责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并加以记录。
2.具体检查内容如下:
(1)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:10—7:30(冬令推迟10分钟),在学校南门/东门门口,检查进出学生的仪容仪表(校服、信息卡)和禁止学生带违规物品(如早餐、球类、mp3随身听等)进校,对于违规者要加以批评,对于不改正者要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;
(2)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和下午的第二节课、第三节课课后的课间休息,在2号楼/3号楼二楼、三楼/3号楼四楼、五楼,重点关注学生的课间活动、吃零食、使用手机等情况,对于违规者要加以批评,对于不改正者要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;
(3)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:00—13:00,在2号楼/3号楼二楼、三楼/3号楼四楼、五楼,检查各班学生是否都按照规定回教室进行午自习,重点关注学生的抄作业、吃零食、使用手机等情况,对于违规者要加以批评,对于不改正者要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。
3.在值周的每周五下午14:00前,值周教师要把值周工作记录簿交到健康指导中心李佳音老师处。
4.对于值周工作记录簿中所记录的内容,不作为班级五项考核内容,政教处将妥善存档保管,不致外泄。
5.如有其他工作与值周工作冲突或有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到岗检查的,值周教师必须提前向值周组长请假;履行值周工作时,必须携带值周工作记录簿,以便随时记录。
宁波三中 校长室
2011年9月